无风骨不可立身。

【恺楚】致一百年后的你

群星渺渺,共见这永劫之约。

——题记

亲爱的一百年后的你:

见字勿念。

原谅我不写你的名字。我猜你也不会愿意我写你的名字,因为这封信是由任意电波传达的,可能出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你向来就不赞成我到处宣布对你的占有权。

而且,一百年后,你我大约都已不在。如果他们那时看到写有你我名字的情书,一定会拿去大肆报道,并对我们的关系添油加醋,成就你我所不欲的某种永恒。

再说,我并不必担心写封信寄丢。只要你看到,你一定会知道这是我写给你的信。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此时我正在距离地球一百光年的虫洞之前。卡塞尔的空间翘曲理论成功了,我仅用了三十年就到达了这个地方。

不必担心坏消息。我一直不理解你们中国人“祸福相依”的思维定式,每当我对你说件好事,你就总是问我:坏消息呢?亲爱的,要知道,好消息之后不一定跟着坏消息。

我准备穿越虫洞了,说不定我能找到宇宙永冻的真相。也说不定,我能进入更高维度的空间,成为救世主,然后回到三十年前,再次与你相见。不,如果我可以回去,我要回到更早一点的时候,这样,我就不必把时间浪费在与你争锋相对。我一定要在新生见面会的那天,就请你去喝咖啡,然后花最短的时间把你追到。

千万不要搬出时空旅行悖论!我写下这句话的时候,脑海里已经浮现出了你没有表情的面孔,和波澜不惊的声音。你会说:如果你改变过去,你我就不再是你我。亲爱的,虽然我爱你这样的反应,但是你应该偶尔享受一下情话。

当然,即使你永远学不会享受情话也很好,这样我就不用担心你被别人拐跑。我们基地里对你有意思的男女已经快有一个加强连了(别去想都是谁,反正他们都没我长得好看,也没你长得好看)。

突然想到,我应该用更沉稳的口气给你写信。我是在低温睡眠中度过的三十年,所以时光并没有在我身上起作用。我上次见你,仿佛只是昨日。可三十年毕竟已经过去了。这三十年来,于你恐怕许多事都已改变。你头上是否生了白发,你眼角是否生了皱纹?我用这样的口气和你讲话,你是怀念更多,还是爱意更多?不过,你曾说我到了五十岁恐怕也仍然幼稚,所以你最有可能会微笑,并认为自己当初一语成谶吧。

我的意思是,不论如何,我都会爱你。我追你时念过叶芝的诗,就是那首《当你老时》。那时是我故作浪漫。其实,我总是认为,如果两个人无时无刻不在一起,衰老和体重的增加一样,是不那么容易察觉的。我眼里绝不会有你衰老憔悴的容貌,只会有你的容貌。另外,我心中一直觉得,生在宇宙的末日,作为宇航员成长起来的我,没有什么机会能看到你老去的模样。

抱歉,你可能已然发现,我没有你想的那么无私。我知道,因为我代替路明非参加尼伯龙根宇宙虫洞探索计划,他十分过意不去。我也知道,你安慰他说这是我的骄傲。你说:“只要他还活着一天,就不会允许别人比他先死。”

听到你替我安慰他时,我十分高兴。你已经彻底把你当成我这边的了!

可我又很后悔,因你就是我的自私。

我明明早就决定奔赴星河,却仍然对你死缠烂打,让你和我在一起,奢求绑定你的余生。

我心中曾有无限挣扎。可在一个大风天,你大概仍然记得。我看到你在基地的顶楼拉大提琴。你向来一丝不苟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你的琴音随风散去,飘渺得几乎听不清。但你的面庞上有种圣人一样的沉静,你金色的眼睛就如不灭的火光。

当时,我不知你为悼亡而演奏。为了你埋骨星河的父亲。我只觉得惊人壮美。在这个荒芜的世界上,你居然还能奏起乐曲。那一刻,我就像一个筋疲力尽的殉道者,终于看到了自己追逐的神明。

但是,我告诉你真相,绝不是放过你的意思。我知道我期待你永远爱我。

我们在群星下许过誓言,只要星星不坠落,你我就不分开。

请你务必在一百年后,仍然认出我。

然后呼唤我飞过这茫茫星河,飞临你的身边。

爱你的我

于地球一百光年处

——END——

名著系列的一个短篇。

突然写的……真正的短篇。

“你”是楚子航。“我”是恺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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