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风骨不可立身。

《千峰》14(上)

【拾肆】

闪电飞驰而过,一片诡谲的白。

很久才听到雷声,从遥远的地方来。

多么简单的物理现象,小学课本上频频出现。光的速度无可比拟,所以人们总是要在灿烂夺目的消逝后,才能恍然大悟那是多么惊天动地的一个相遇。摄氏两万八千度,叫燃烧的太阳也要望而却步。

脑海里刮了风,记忆雪片一样四散纷飞,拼凑出一道深深的渊。

他看到幼时的桃花,被珍而重之地插于瓶中,在窗台上开了灿烂的花,仿佛截了一片灼灼风华。

他看到高一时的晚会,到处都响起尖叫。这一幕原来并没有萧萧,他终于想起她去准备表演舞蹈了。他独自沉在一片尖叫的海中,九城忽然侧目挑眉,冲他笑得意气风发。

他看到了某个春日的麦当劳,他在解题的间隙里抬起头,对面九城一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漫不经心地在桌上打着节拍,眼睛里却清晰明了地倒映着他的脸。他反而不好意思,猛地低下头,又不明白自己到底在不好意思什么。再抬头时,九城已经漫不经心地瞥向窗外。

九城小说里的一幕忽然浮上心头。男主角没有考上女主角所在的大学,于七月份前去旅行。他什么也没说,却更新了自己的博客。看到这篇文章的女主角发疯一样冲进台风天的暴雨,湿漉漉地赶到飞机场,在安检的前面用浸染了冷雨的眼睛注视着男主角,缓慢地说:“你迷路在一座城,我走失了十七岁。我再也不会像十七岁那样去爱一个人,心高气傲、无所畏惧,觉得世界也在我脚下。”

可他十七岁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爱过一个人。

那是阴暗的、扭曲的、不敢承认的。一直到了二十九岁,他才明白,那也是虬结的、茁壮的、不可估量的。它们被深埋在地底,却从来不曾死亡。

但他在十七岁都没有勇气去做的事,到了默然的二十九岁,便更显得遥不可及,令人畏惧。

他还能想起把水杯放好,把自己塞回床上,闭上眼睛。他为无力改变现实而胸中烦躁,又为窥见真想可以逃避而感到庆幸。

翌日他决绝地睡到十二点,补了一个请假,然后直奔房屋中介,准备搬家。

他对房子的条件可谓没有要求,很快就敲定了。房租于他明面上的工资来说偏高,但他不在乎。

弄好一切他开车回家,又突然想要出去吃垃圾食品。拐到麦当劳附近停车时,后面有辆路虎也停下来。他一早就看见那辆路虎,并没有太在意,此时才发觉对方是跟着他的。

男人推开前门出来了,黑西装黑领带黑墨镜,一头长发像后梳,扎成个一丝不苟的辫子。那人走过来敲敲车窗。阿修摇下来,那人把眼镜往下拉一点,低头觑着他:“打你电话一天没人接。走走走,吃饭去。”

——TBC

【猝不及防更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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