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风骨不可立身。

血系列其二·不日之城,不夜之城

私设重多,慎。

据说题目很容易让人想多

《不日之城,不夜之城》

你是我的,光之所在。

Chapter.1 初识

“一罐冬天清晨的阳光,一罐春天雨后的阳光。”两个少女犹豫了半晌,终于决定好了买什么样的阳光罐头,将两个金币递了过来,“麻烦格洛丽亚小姐了。”

我笑笑,从箱子里取出两个玻璃瓶放到吧台上,“第一次来?这两种阳光都不是很强烈,如果有灼伤的反应要马上远离哟。”

“好的。”异口同声。

这是血族与人类大战后第九百一十七年,人与吸血鬼已达成了和平协定。血族在世界各地修建魔法保卫的或大或小的永夜领域——我所居住的‘夜莺’便是其中之一。他们只在这些领域活动,吸食人造血浆,并且成立公会与吸血鬼猎人联手惩戒捕猎人类的血族。

这听起来是十分优渥的条件,以至和平后的一段时期竟有数以万计的人为了永恒的容貌与寿命自愿成为血族,他们带来了血族不曾掌握的科学技术,使血族逐渐建立起了不亚于人类文明的体制;然而他们也带来了人类的弱点:并不是所有人类都可以变成先天条件优越的血族,这些人中很大一部分没能取得无穷无尽的生命和强大的恢复力。最重要的是,他们中的一些变成了血族后,贪婪的本性变本加厉,对于鲜血的强烈渴望驱使他们无节制地袭击人类。

这一部分血族统统被称为“亚种”。在诞生了相当数量的“亚种”导致血族和人类之间的和平秩序几乎崩毁之后,血族的上层终于颁布了《限制‘初拥’》和《不稳定亚种监察》法案,这才使秩序逐渐恢复。

“亚种”相互结合,甚至和原种通婚,生育出了“新血族”。“新血族”带着不纯的人类基因降生,不仅没有永恒的生命,也失去了天赋的力量,甚至有对于阳光的渴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新血族”越来越多,最终数量远远超过强大的原种,于是血族在七百年前针对这些“新血族”发展出保存阳光的技术。

我家里做的就是“阳光罐头”的生意,这一吃香的生意让我们家成为夜莺城里的大户——这在给予我优渥生活条件的同时,也让我成为了城里的流窜的邪恶团伙虎视眈眈的对象。

顺带一提,我当然也是一名血统不纯的“新血族”,没有天赋力量,也没有永恒的生命。

我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时针指向十二,是我该去见我的新保镖的时刻了。我那总是害怕我陷入狼口的父亲不久前告诉我,他为我雇佣了一名保镖,约在附近一家咖啡厅见面。

我对这位素未谋面的保镖颇为不屑。这名承担下保护我工作的保镖肯定是位骗子。我这么判断很有理由——他必须拥有不逊于原种的力量才能和那些盯上我的亚种们抗衡;但据我所知,没有哪位亚种拥有原种的力量,且想雇佣到原种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城里前段时间才下过一场大雨,由于长久不见日光的原因水蒸发的异常缓慢,石板铺就的路面还湿漉漉的,缝隙间几乎生出了青苔——即使在无日光的地方,这些植物也拥有旺盛的生命力。

我小心翼翼地走向约定的咖啡店——没有哪一位女士会愿意在这样一个时间滑倒的,凉风拂面,我想象这该是一个春天的夜晚,几乎忘记了因要面见骗子而不愉快的心情。

突然我被谁抓住了胳膊,搞清楚状况时已跌坐在一条狭小巷子的地上,背后是一堵墙。五个男人包围了我,幽暗中眼眸发红狰狞如鲜血。

那是发动天赋能力的征兆。

是对于地位甚至低于新血族而怀抱憎恨的邪恶亚种。

“我还以为阿曼德家的千金是如何难以接近,没想到居然在这样一个晚上轻而易举地得手了。”

“哦哦,这次肯定可以狠赚一笔了!”

“什么呀,不如连家族生意都一起接手好啦!哈哈哈。”

“你这蠢驴,碰到那些阳光你会被烧的渣都不剩的。我嗅到了危险的气息,赶快把她带走吧。”

“谨小慎微的家伙,又不需要我们亲自去贩卖那些阳光罐头!”

男人们互相咒骂,我觉得有些眩晕,想要逃走,然而没有“天赋”的我即使比他们冷静和敏锐,也绝无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找到可趁之机。

忽的,我听见一道风声。

那是挥舞速度极快的刀发出的声音。只有被这样的刀刃破开,风才会尖啸着逃逸。

我左手边的一个亚种眼眸骤然暗淡了下去,剩下的四名慌忙想要戒备,却在没有停歇的风声之后纷纷倒下,他们断成两截的身体里喷涌而出的鲜血,竟没有一点溅到我的身上。

我怔忡地抬起头,借着缓缓入鞘的雪亮长刀反射的微光看清了救我的男人。他有一双幽深却不冰冷的黑色瞳孔,嘴角上扬,淡然地笑着,“哟,初次见面,格洛丽亚•阿曼德小姐,您有很美的名字。我是您未来一段日子的保镖,塞恩斯。这一次让您受惊是我的过失。”

是的,这位承下我父亲委托的保镖并不是一面骗子。他有无可挑剔的力量和速度,是我短短两百年的生命里见过的最为强大的存在。

Chapter.2 修•莱特

“‘为什么要保护愚蠢的人类呢!作为百年来最为强大的血族!我是那么那么地深爱着你,可你却这样背叛我!’夜幕之下,愤怒的丽莲•阿斯翠达对着修•莱特大吼。她手中的长剑沾满了鲜血,那是修•莱特的鲜血!她是把修•莱特转变成血族的亲王殿下,即使修•莱特拥有名为光的天赋,她也有办法在修•莱特发动天赋之前将他的头颅砍下!”

故事进行到这里,围绕着我的孩子们都不由自主抱紧了手中我为他们带来的阳光罐子,小小的脸无一例外地皱起来,表现出对故事主角,接近千年前消失的血族英雄修•莱特的担忧。如果血族的心脏能够跳动,我一定能听见孩子们的心脏砰砰乱跳的声音。

他们还不知道,在这样的故事中,英雄总是会胜利的。

“‘人类虽然没有永恒的生命,人类虽然有不可改变的缺点;但是人类拥有光,人类拥有心,他们生命短暂却辉煌。我们变成血族已经太久,久到已经忘记了所谓的光是什么。’修•莱特气喘吁吁杵着刀望向美丽的丽莲——他几乎要站不住了——然而在他的心中,她的美丽是虚有其表的,连同她那一样虚有其表的深爱,都无法照亮他的心,‘我想知道答案,光之所在的答案。’

“他黑色的眼瞳变红了,全身正在快速愈合的道道深可见骨的伤痕因蓄力而迸裂。接着,他骤然消失在原地,丽莲慌忙提剑横在身前,可没有用,她没有想到修•莱特早已超越了她,下一瞬她的剑被他的长刀击碎,那刀穿透了她的胸膛,和她那颗冷硬的石头般的心。”

不出我所料,听到这样的发展,孩子们都舒展了脸颊笑了起来。各中迷恋修•莱特的女孩甚至大着胆子插嘴:“我就知道修•莱特大人会赢的。丽莲这样的邪恶女人永远无法战胜修•莱特大人。”

“喂,这可跟对手是邪恶的丽莲毫无关系!修•莱特大人这样强悍的存在是没有谁可以超越的,我将来要成为那样的男人!”热血的男孩也不甘示弱。

我不置可否,没有介入两方的吵闹,继续讲述:“黑色的血液喷涌在修•莱特的脸上,滑落仿佛泪痕。丽莲绝望地看着修•莱特,‘修……你赢了,杀了我吧。死在你手上,我也毫无遗憾。’

“‘不。’修莱特摇了摇头,缓缓将长刀拔出丽莲的身体。他黑色的眼睛里有暗流汹涌,也许丽莲被刀穿透身体的痛苦尚不及他的心痛,‘我……”

我的念诵被打断了,突然出现的人抽走了我手中的书,以平稳地声调自然流畅地接上最后一句,“我曾经爱过你的。”

故事讲完了,孩子们先是怔忡不解了一会,随即马上摆脱了故事情节回到了现实,开始起哄:“哦!格洛丽亚姐姐的男朋友今天又来接格洛丽亚姐姐回家啦!”

我起身看向来人,久坐使我有些眩晕,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幸而塞恩斯扶了我一把。

他站在微弱了许多的“太阳灯”的光里,对孩子们的发言露出不置可否的笑容。我却不知道为何,觉得那个表情非常寂寞,看着这样的表情,我突然无法做出应有的、对孩子们的温和笑容。

“好啦孩子们,故事讲完了,是睡觉的时间啦!”我顿了顿,调整了一下表情。孩子们乱七八糟地应和着,从我身边散开,爬上了铺好的小床。

“晚安。”等到孩子们都爬上了床铺,我轻声说道,熄灭了太阳灯,然后拉着塞恩斯蹑手蹑脚地走出了房间——当然蹑手蹑脚的只有我,塞恩斯走路不曾发出过声音。

“其实你不用每天都来接我的。”出了孤儿院,我对塞恩斯说。

“这是我的职责。”他轻而易举地反驳,却令人有点失落。这句话太过于直截了当,提醒我他和我之间的关系只是雇主和被雇佣者,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我原本期待更加暧昧的回答。

“好吧好吧……”我无奈地接上,“你也喜欢修•莱特的故事么?这样说可能有点不好意思,不过我也喜欢他。”

“你说的是喜欢他……不是喜欢他的故事。”他侧脸看我,“格洛丽亚小姐招供了她少女的一面。”

“什么啊什么啊,修•莱特大人是全部的血族追寻的存在好不好?活跃在九百一十七年前的战场上,与他的兄弟永夜亲王艾伦•楠•安德烈致力于人与血族的和平共处。据说他曾经是强大的血猎,在一次保卫人类的作战中身受重伤,终章魔女丽莲•阿斯翠达为了救他,把他变成了血族。这么说来果然丽莲是爱着修大人的么,虽然她在历史上留下的唯一功勋就是把修•莱特大人救活。”

“你知道的很清楚,基本都对。不过莉莉……丽莲……”

那一刻,我想他本是想说点别的什么,可之后他硬生生地将其变成了另外的话题,丝毫没有注意到句式结构变得奇怪,“在修•莱特和她决裂以后,这三个人都消失了……

“有时候……书里写的,不一定就是真实。”

气氛一时有些沉闷——套用故事里的一句话——塞恩斯黑色的眼瞳映着街边橱窗和路灯的流光似有暗流汹涌,我知道这不是可以继续的好话题,于是只好寻找别的东西与他交谈——实际上这不是什么容易的事:“今天你受伤了……没事么?”我伸手,手指点过他衣袖上的裂缝。

“没事。”他说,手臂自然而然地摆动,避过了我的手指,“不过是个稍有些棘手的天赋,让我想起了过去。”

“想起过去。那就是想起了谁?你的旧情人?”我跑了两步,转身拦在他面前,“你要是请我喝杯咖啡,我就考虑做你往事的倾听者。”

“阿曼德家的小姐,我可请不起。”他莞尔,“我想今天不是好时机,我实在有点累了。不过如果你坚持……”

“好吧……我家也到了。”我叹口气,“那么明天十二点到我家好不好?晚安,塞恩斯。”

“可以,晚安。”

Chapter.3 怀想

和塞恩斯约定的“明天”是个周末,侍女叫醒我比平常晚了许多,我一直睡到了十一点——在平常这当然是无所谓的事,不夜领域并没有白昼,随便几点起来都可以自由活动到想睡为止,十月血族庆典时连着几天不眠不休的也有。可今天我同塞恩斯约定了十二点钟见面,十一点起床实在太晚。

等洗漱打扮完下到楼下餐厅,我才发现父亲一改常态,没有埋头于他的生意,而是在家休息。他坐在餐桌前看《夜莺日报》,面前放着一杯血浆和一块生牛肉面包,看样子是在等我一起吃早饭。

“父亲好。”我问了声好,拉开椅子坐到他的对面,“今天怎么在家里?”

“我偶尔也是要关心一下我的女儿的。尤其是在这种时期。”他放下报纸,露出一张人类中年男子的脸,略有发福,但不显老态。

“可是我今天邀请了塞恩斯来家里,可以的吧?毕竟塞恩斯也帮了我很多。”我喝一口血浆,着手切起我面前的玉米三明治。

“哦我的女儿啊!”我父亲发出了……勉为其难可以形容为表示惊叹的长嚎,“你不可以和他走得太近。谁知道这样强大的血族受雇为你的保镖有什么企图。也许他跟那些贼人是一样的,同样觊觎我们家的财富。只不过他是以蛊惑你为手段的……别看他现在彬彬有礼。哦我甚至连他住在哪里都不知道。有人说他住在领域边界,那该死的地方,浸透了人与血族的鲜血,连栋房子也件不起来,完完全全的废墟,只有亚种才会住在那种地方……想想你姐姐莉莎……”

“好了,父亲。我不小了,会保持谨慎的。”我有些生气,打断了他的话。我承认我有些喜欢塞恩斯,不由自主想要为他辩护。可是父亲的话绝非没有道理,虽然我活了两百年,有着不错的分辨力,可我的父亲比我活得更久,将家族生意经营到现在这个份上也表明他不是一个碌碌无为毫无见识的老男人。以及他所提及的我的姐姐莉莎,确实是我要引以为戒的前车之鉴。

她在我出生之前,爱上了处处维护她的一名来历不明的血族。那个男人信誓旦旦许以她幸福,劝说她带上财宝和他私奔。结果在她和他私奔的那个晚上,男人暴露了盗贼团首领的身份,杀了她带走了她所有的财宝。

米娜说,莉莎的死让我的父亲在很长时间里酗酒度日,直到我的出生才让他振作起来。

“小姐,塞恩斯先生已经来了。让他在客厅等候么?”米娜适时地进入了餐厅,打破了我和我父亲之间险些形成的僵局。

“不了,带他上顶楼的书房,告诉他我就来。”我囫囵吃掉最后一点玉米三明治,抽出餐巾擦掉嘴唇上沾的一点血浆,三步并作两步的赶去顶楼。

我喜欢高空,于是我的书房建在我们家最高的地方——也是永夜领域第二高的地方,几乎与万魔殿比肩。这书房三面都是书架,剩下的一面扩展出一个只装了护栏的阳台,通常我都是一个人在这里喝东西看书,塞恩斯是第一个受我邀请踏足我小小领域的血族。

“你真的很喜欢修•莱特。”塞恩斯在他的咖啡里加了一馆原味血浆,一边搅拌一边扫视我的书房。最后他的目光停在我的身后,那里,半面墙都是关于修•莱特的书籍。

“不是喜欢,是崇拜。崇拜和喜欢是不同的。”我纠正他,“你看过很多修•莱特的书是不是,你真的知道很多关于他的故事。你甚至都知道有些书里写的是假的。我就不能分辨。”

“但是你上次说你喜欢他。不……并没有看过。”他停下手中搅拌的动作,“我到过很多地方,有很多人愿意为我讲他的故事。我想你也不介意和我讲讲。”

“因为我说的喜欢和崇拜就是一个意思,可你说的喜欢和崇拜不是一个意思。算啦,跟你说肯定是说不清的。”我喝了一口咖啡,“当然不介意咯,而且我可以讲修•莱特和终章魔女的爱情故事,他曾经是非常爱终章魔女的,相信这一点没有谁会讲给你听吧,不过呢,你要先履行诺言。”

“……诺言?”

“是的,你要告诉我你想起的那个“他”是谁。”我兴致勃勃,“昨天我们约定了。”

“我总觉得不对……”他想了想,“好吧,是她,她是莉莉安。”

他发出“莉莉安”这个音时,并不是一字一顿的,而是带着些英文的感觉,模糊不清。这让我觉得这个名字非常熟悉,我几乎可以肯定我是听过这个名字的。我不由重复,“Lilian?你的旧情人?”

“恩,莉莉安。我以前……大概喜欢过她。她也是唯一告诉过我我追寻问题答案的人,虽然我没有理解她的答案。”

“以前,大概?那你到底喜不喜欢她?你现在还喜欢她吗?”我突然很紧张,生怕他说出什么似的,“你所追寻的问题?”

“我想应该是不喜欢了。”他转头,不再看我,整个永夜领域里的灯光倒映在他的眼睛里,流淌成浩瀚的光海,“可我曾经是否喜欢她也不知道。我唯一能确定的是,我把她视为对我非常重要的人。但我总是看不透她,很多时候甚至不知如何面对她。至于问题……下次有机会我在告诉你。”

“听起来你放弃喜欢她是因为你喜欢的太累了。而且,应该?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嘛,哪来的应该不应该。”我撇撇嘴,感觉到一种名为妒忌的火焰在我心中熊熊燃烧。虽说我也觉得这火烧的毫无缘由莫名其妙,“不过也合情合理。”

“就算是那样吧。有一天我们决裂了。我非常失望,是对自己的,或许也是对她的。总之我们决裂了。我不想再那样下去了,并请她把我变回人类。她拒绝了我。”

“真是个糟糕的女人,自以为是。不过她拒绝你是必然的吧,她那么喜欢你,肯定不希望失去你。我倒是不赞成那样的方式。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还他自由,而不是束缚。”我评论道,“那以后呢?她是个很美的女人么?”

“你似乎在为我鸣不平。”他看着我,“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她拒绝见我。没过多久,我听说她死了。”

“对不起。”我说。我不该对逝去的人指指点点。

“没什么。她长什么样子我都快忘记了,但是她很漂亮。她是短发。尤其是她的眼睛。”他顿住,似乎在组织语言,“像极光,像是此刻天尽头的那抹深碧。”

我依言看向外面,此刻天穹尽头的颜色确实美得如梦似幻。高空的凉风吹起我的长发,我有些恼怒地把它们压回耳后:“既然你们都决裂了,为什么……你还要想起她呢。”

“因为人总是要怀想什么的吧。我怀想她就像怀想过去一起战斗的兄弟,怀想我的妹妹。”他这样说,闭上了眼睛。

“我打赌你肯定超过了五百岁。你说话真的很像老头。而且塞恩斯,你又不是人,你是血族啊。”

“你说的没错。”他睁开眼睛,瞳仁深处透出一抹自嘲,“可我总是忘记。”

Chapter.4 纸鹤

邀请塞恩斯来家里后几天,他都没有再出现,我想他应该是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和那些亚种们战斗。但是由于塞恩斯不在,父亲不敢放我出门,我只好呆在家里看书消磨时光。

“‘我作为血族,活得太过长久。我的妹妹维亚都已经死了。我总是想起她,人们说她是一个知道做什么事是对的的强大的血猎。即使是她变为血族的哥哥,若是做了捕杀人类的事情她也会毫不留情。可在我的印象里,我对她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她只是一个一直在等她哥哥做些什么的执拗的孩子。’修•莱特仰望正在修建永夜领域的天空,‘我想起她,就像想起这夜空曾有星光璀璨。’

“‘别担心。你还有我。你总是有我的。’丽莲握住他的手,满眼都是笑意。”

我翻过一页,上次我答允了塞恩斯要讲修•莱特和丽莲的故事给他听,这几日我都在复习。

忽的,我脑子里有什么一闪而过。我刚刚读到的东西和几日前塞恩斯说的话有什么重合在一起。我刚想翻回去把刚刚的一段再看一遍,一整强劲的气流吹进了我的书房。我站立不稳摔倒在地,手中的书被抛了出去,狠狠地撞在另一面墙上才停止了去势。

我逆着几乎能吹出我眼泪的气流看向露台,腰间别着长剑的高挑女人站在护栏之上。她有着亮银色的短发,湛碧的眼眸。整个城市的光流从她身后照进来,为她勾勒出一圈模糊却耀眼的轮廓。

她的美不可鄙视,她以此对我耀武扬威。

她露出一个高傲的笑容,可只让人觉得夺目而不觉得讨厌,邪魅与高贵,矛盾的气质在她身上得到了完美的结合——那是原种才有的能迷惑无数人的美:“哟,初次见面,格洛丽亚•阿曼德小姐,您有一个很美的名字,也有和你名字相称的容颜。但是抱歉,我来取走你的性命。”

她这些话我并没有让我反应过来我身处何等险境,下一句才让是让我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的关键——

“我是莉莉安。”

她果然不愧是塞恩斯曾喜欢过的女人,甚至连打招呼的方式都一模一样。已经无法分辨是她学塞恩斯还是塞恩斯学她,然而不管是哪一种,都象征着一段对我而言如鲠在喉的塞恩斯的过去。

但她不是死了吗?

也许我还能对她出现在此做更深一步的猜测,塞恩斯已经找回了对这位过去恋人的感觉,默许这位恋人来除掉对她的爱人心怀不轨的女孩,所以他欺骗了我——不过非要我说出真心话,我都默默为莉莉安此举感到不值了,因为见到真人之后,我觉得自己完全不能对她在塞恩斯心中的地位构成什么威胁。

她轻盈地跳下护栏,毫无声息地走到我面前,单身掐住我的脖子把我拎起来——轻松得像是拎着一堆空气。她就那样把我拎着,手上力道拿捏的正好,让我既不能发出惨叫,又不会感到过分的痛苦。

她把我拎到护栏的外面,一松手我就会坠入万劫不复。

我在心里期盼着,大声叫着塞恩斯的名字,想他出现在此地,像第一次那样干脆利落地救下我,哪怕面对的是莉莉安;可我又对此丝毫没有指望,我知道他不在这里,他不会出现,而即使第二天他看到了我的尸体,知道了我的死讯,也不会有任何实质的反应。

只是雇佣关系罢了……雇主都没有了,雇佣关系自然也解除了。

我向下坠落,失重的感觉迅速蔓延我的全身,汹涌强劲的声音划过我的耳畔,几乎要撕裂我的鼓膜。他们嘶声狂笑,似乎在为我即将到来的死亡祝颂。

我落入了一个怀抱,他只用一只手就把我稳稳地拖住。他的另一只手抓着他嵌入墙壁的刀,我们就以一个暧昧的姿势悬停在半空之中。

“塞……恩斯。”我声音沙哑,喃喃地唤他的名字。

“我的过失。”他淡淡的,“还有几个在围攻你的父亲,所以拖了点时间。不过总算是赶上了。笑一个,英雄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出场不是么。你换了个发型,短发也挺适合你的。”

这一刹,我意识到我栽了,两百多年来头一回,栽在这个男人的手上,栽得还很彻底。于是我极度不争气地嚎啕大哭起来:“你到哪去了,你到哪去了?我要是死了怎么办?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你怎么哭了。”塞恩斯好像慌了,这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显露出慌乱,“别这样,我们上去再说好么……或者下去再说也行。”

半个小时以后,我围着一条毛毯、抱着一杯热牛奶坐在我书房里的那张桌子后。塞恩斯坐在我的对面,为了摆脱尴尬致力于折纸活动:“十分抱歉,前天……是我兄弟和我妹妹的祭日。我必须去送花。我妹妹喜欢白玫瑰,每年我都要送她。我的兄弟陪她一起看了生命里最后一个日出,和她葬在一起。”

我看着他,这才意识到,我觉得他寂寞并非错觉。他是真正的寂寞。他的兄弟和妹妹都已经死了,而他还活在这个世上独自流浪,认识新的人,然后再让这些人变成他回忆的一部分。

“好吧,这我能理解……”我低着头,“关于莉莉安……你。”

“不,没关系。那不是莉莉安,只是名为幻觉的天赋。她生成幻觉使你放弃抵抗和求生的欲望。”塞恩斯折出一只纸鹤,放在桌上,“真正的莉莉安不会做这种事情。她一向堂堂正正。而且她犯不着对你做这种事情。”

“听上去真不赖。塞恩斯……我突然想不通了。就算你和莉莉安决裂了,你又为什么要四处游荡呢?”

“我说过吧,我在追寻着一个问题的答案。这个问题只有莉莉安回答过我。”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继续说,“我想变成人类,想拥有死亡的权利。因为在这漫长的生命里,我已经没有了活下去的指引。我问她,为什么她能活下去。指引她的光是什么。” 

“这听起来是很重要的问题……你为什么告诉我?那……那么莉莉安,她的回答呢。”

“因为这没什么关系,我也想听听格洛丽亚你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他看向我,“她回答我,‘对我而言,你就是光。’我没有明白她的答案,所以我决定去寻找我认为正确的答案。莉莉安对我说,等我找到了正确的答案还是坚持想要变成人类,就回去找她。她说因为那是我真正的期待,我期待的,她都会做到。”

在他说话的过程中我一直强忍着没有打岔,等到他说完以后我迅速接口:“她是说她爱你啊……”

“我知道。”他轻轻地吐出三个音节,“我只是觉得,那不是我所需要的答案。因为那时我感觉我不爱她。她单方面的爱不能成为挽留我的理由。”

我沉默了,忽的我听见“扑棱扑棱”的声音。我从来没有听见过这样的声音,循声看去,我看见一只有着洁白羽毛的鸟栖落在我身边的栏杆上。

“鸟!”我完全忘记了大声呼喊会吓走鸟的常识,惊呼出声。等我发现自己干了什么已经晚了,受惊的鸟儿振翅飞走了。

“你喜欢鸟?”

“我从来没有在不夜领域看到过除了血族以外的生物——活得动物。”我回答他,双手撑在栏杆上寻找天空中盘旋的鸟儿的身影,“她肯定是迷路了,但是她飞不出去了。”

“看。”塞恩斯说。

我闻言坐回椅子里,塞恩斯在我的面前摊开双手。他刚刚折的纸鹤从他手里飞了起来,软趴趴的翼尖流着一圈金光。小小的纸鸟绕着我们飞了几圈,随即飞向更远的夜空。

“它会带那只鸟回家的。”塞恩斯说,“这是我的魔法。”

“真美……我想起了修•莱特说过的那句话。”我说。我想莉莉安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想起的也是这句话,“有光的地方,就有生命。”

Chapter.5 光之所在

我跟着塞恩斯走在通往永夜领域边界的地方。塞恩斯收到了来自那些亚种们的通告,让他今天在边界决斗。此去肯定凶险,但我心里确信他会赢,我也知道,这天一去,他不会回来了。他承担我父亲的任务只是为了赚取旅途的费用,这回一次性解决了那些亚种,他的任务就已经结束了。

被他扶着跳过一块坍塌的围墙后,我停了下来:“我不能再往前走了吧。我想如果我在,你战斗起来会非常不方便。”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他回头看我。

“维亚•斯尼汶,九百一十七年前修•莱特的妹妹,人类历史上最强大最决绝的血猎。永夜的亲王艾伦•楠是她的爱人,但是愿意同她一起死去。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还有,修•莱特是差不多一千年前消失的,那跟你和莉莉安决裂的日子对上了。至于莉莉安,她就是终章魔女丽莲•阿斯翠达•莱特是不是?你问莉莉安的话,和书上写的修•莱特问丽莲的话一模一样。你叫她Lilian,Lilian既可以说是莉莉安,也可以说是丽莲。”

“果然说太多就暴露了。”塞恩斯笑了,“抱歉,格洛丽亚。”

“我曾经说过的……爱的最好方式就是放他自由。我不会挽留你的。”我说,“但是,我要你以你的姓名起誓,你一定要来听我亲口说你所追寻的那个问题的我的答案。”

“以我的真名修•莱特起誓。我一定会来听你亲口说我所追寻的那个问题的你的答案。”

我目送他越走越远,直到再也看不见。然后我闭上眼睛——

我仿佛看见他的战斗,血族历史上最伟大的英雄,Hugh•Light,他的名字是他的天赋。

我仿佛看见真正的黎明的太阳从远处升起,有狂风逆流而来,把我的额发吹开。

这一刻,我突然想见一见真的莉莉安。

那一刻,她是多么希望修·莱特留下来呢。

和我希望他留下的心情一样么?

——我爱你。

——而只要有爱的存在,就是光之所在啊……

——你就是我的光之所在。

Chapter.6 光的彼方

“格洛丽亚姐姐,听说了么听说了么。前段日子不夜领域的边界太阳升起来了!一定是修•莱特大人来了。”

“恩,我想也是。但是亲爱的,你该睡了。”我帮闹腾的小孩子压好被子,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下。那里皮肤冰凉,但我察觉了勃勃生命的流动。

我熄了灯走出孤儿院,看见了挺拔高挑的男人,他的眼眸呈现深黑色,却并不幽深。

“这么快?不是名为幻觉的天赋吧?”我不可置信地眨眨眼睛,又揉了揉。

“我来听你说答案了。格洛丽亚。”他走过来,“还有给你答案。”

“……给我答案?”

“你肯定不知道修•莱特的那句话其实只是半句。真正的句子是,有爱的地方就有光,有光的地方就有生命。尽管那不是我自己说的,而是几百年前某个吟游诗人杜撰的。也许是楠吧。他真得很擅长这方面的事情。反正,当年,我说不来那么高深的句子。”他眼里滑过一丝狡黠。

“这说明什么?”

“我想试着去喜欢你。”

“那我也会试着成为你的答案。”

——END——

写后:为了结合前文也修改了一下。

变得更加顺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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